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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05-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1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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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保障物资采购办法》,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采购物资及标准要求
项目 | 产品名称 | 初步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要求 |
1 | 20:1核酸采样管 | 15万 | 根 | 5元/根 | 病毒采集管的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管体透明,可视度好。采集管高度(含管帽)(100±5)mm,容量企业定标20--30ml,内含11--12ml胍盐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由采样管,细胞保存液,采样拭子组成,口咽拭子和鼻咽拭根据需求配备。 |
2 | 标本转运袋 | 20万 | 件 | 0.5元/件 | 新PE塑料,20cm*28cm大小以上,用于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存放标本、标本运输 |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根据报价、产品品质、供货及时性等综合考虑确定供应商名单。
三、供货周期:供货暂定一个月,中标供应商需在5月22日前完成初步数量供货,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根据实时需求指令及时完成供应数量。
四、中标候选人:每类物资各确定供货单位1-6家,并综合考虑明确供货排序。
五、资质要求
1.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提供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
六、需提供资料
1. 报价单(加盖公章)
2. 样品
3. 技术资信资料
3.1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3.2生产厂家授权;
3.3供应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4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4.资料格式要求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纸质稿(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于5月19日12点前报送至义乌市经信局行管科。
七、公告时间
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9日中午12:00止
联系人:郑思佳 联系电话:0579-85538272
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3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