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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义乌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 成文日期:

    2022-05-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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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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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义乌金融更高质量、更加健康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金融发展和营商环境新优势,义乌市金融办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多部门联合论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编制出台了《义乌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国际货币体系、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金融监管机制将持续调整优化,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我国金融开放水平将显著提升。在新冠疫情影响和全球低增长背景下,我国在全球经贸格局和国际金融领域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扩大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境外投资者人民币投资便利化,全球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市场流动性和资产定价效率将逐步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金融服务附件进一步明确,金融开放和金融监管透明度持续提升。为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要更加注重经济结构优化,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背景下,持续推进义乌国际贸易和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面临重大的政策机遇。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义乌金融事业发展成绩,梳理了“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展现了我市金融专项改革、金融市场主体结构、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金融生态环境与信用体系等五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当前存在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亟须提高、金融主体国际化水平有待增强、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金融业创新发展动力不足、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仍需加强等问题。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要主动把握“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度推进的发展机遇期,积极致力于建设国贸改革综合示范区、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筹划设立RCEP经贸合作示范区,推动与香港特区开展产业金融和贸易服务深度合作,谋划与澳门特区加强跨境金融合作等一系列经济金融发展举措,将进一步拓宽义乌金融发展空间。同时在国际经济贸易格局、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率提升、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等方面分析了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第三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发展原则、编制依据、发展目标等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浙江省“八八战略”再深化和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总战略,把握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围绕义乌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总目标,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加快义乌金融更高质量、更加健康发展,形成金融发展和营商环境新优势。在中央和各部门金融发展政策和监管框架下,以自贸试验区为深化改革、蓄力发展的重大机遇,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地推进金融专项改革,谋划契合义乌特色需要的金融创新,突出区域联动发展,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与数字贸易相匹配的数字金融,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益,改善营商环境;同时跟进改革压力测试,严守金融风险底线。

第四部分明确了发展举措,包括在金融开放体系金融生态体系、金融供给体系、金融业务品牌、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人才体系、金融监管体系七大方面30项重点工作。

1.打造自由便利的金融开放体系,促进自贸区跨境资金流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二是践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三是深化跨境投融资服务;四是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五是加强国内国际金融合作;六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规则。

2.打造数字智慧的金融生态体系,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推进贸易链数字化改革;二是构建金融科技生态圈;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建立本地经济金融实时监测系统。

3.打造精准高效的金融供给体系,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大力发展贸易金融;二是创新发展科技金融;三是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四是强化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四是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五是优化对城乡建设的金融支持。

4.打造独具特色的金融业务品牌,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设居民财富管理新高地;二是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平台;三是建设资本市场“义乌板块”;四是建设贸易金融高级别智囊平台。

5.打造多元集聚的金融机构体系,夯实金融产业发展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完善银行体系;二是增加保险供给;三是加强证券服务;四是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五是鼓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多元发展。

6.打造灵活充沛的金融人才体系,有力促进创新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构建金融人才招引机制;二是完善本地金融人才培育机制。

7.打造协同智控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推进金融监管全覆盖;二是增强金融监管智控水平;三是提升金融监管能级。

第五部分,明确了4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金融发展领导小组、部门间工作协同长效机制和市级金融专家顾问团。二是加强向上争取和合作联动,建立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先发地区的人员交流和工作沟通机制,联通金融信息资源,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义乌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励配套建立支持金融产业、金融人才发展的财政税收配套政策和全方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对金融发展重点的政策导向,提高义乌金融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四是完善跟踪评估和法治保障。动态跟踪规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和指标做好制度安排。

三、主要发展指标

《规划》围绕建成“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与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相匹配的新兴金融中心。”这一主题主线,设置了如下指标体系。

——金融综合实力: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2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0%以上,占第三产业比重12%以上;金融业税收贡献3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7%以上,占全市税收比重15%以上。

——金融小镇建设:到2025年,丝路金融小镇成为全市金融机构、平台和人才聚集高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聚集金融机构管理的总资产规模达10000亿元以上。

——银行业:到202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5家以上,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5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全市银行业资产总额超过8000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银行业营业收入31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以上。

——证券业:到2025年,全市证券期货公司(含营业部)达50家以上,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达80家以上;全市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企业10家以上,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达500家以上。

——保险业:到2025年,全市保险公司(含分支机构)达45家以上,保费收入达8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以上,保险密度达6000元/人以上,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额达160亿元以上。

——新型金融主体:到2025年,全市新型金融主体增加300家以上,其中7+4类地方金融组织增加20家以上。

——跨境结算:到2025年,形成与外贸发展新业态相适应的跨境结算体系,线上自主结汇率达80%以上;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当年累计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

——普惠金融:到2025年,70%以上正常纳税市场主体能够便利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增速;新型抵质押融资规模占比达10%以上;建成完善的商贸信用体系,基于信用的融资信贷规模达600亿元以上;政策性担保在保余额达50亿元以上。

——数字化监管能力:监管清单编制完成,全市金融机构、金融组织100%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

四、推动《规划》实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实施《规划》,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的时代背景下,金融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事业的领导,进一步统一目标任务、统一行动步调,推动建立健全金融事业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金融事业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做好学习宣传。各金融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划》,深刻领会《规划》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安排,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措施,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解读,推动金融从业人员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规划》要义,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正面典型宣传,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动力和创新活力,努力营造“十四五”金融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的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带动规划整体实施。强化督查考核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五、解读机关

市金融办。

六、政策咨询

联系人:何剑

联系方式:0579-8550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