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767954643T/2022-443086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6-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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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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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10019200200260927414330782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改颁布)  国务院 

第二十二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省级法律依据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八、决定机构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1.事项(或建设项目)已经环保部门批准; 2.已获得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房屋拆迁许可证; 3.已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有明确的环卫设施复建或配套建设情况的控规、红线等规划; 5.已签署环卫设施拆迁协议,根据规划需复建的,已签署复建承诺书; 6.有建设单位拆迁方案(附图)及过渡期间采取的措施。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明确环卫设施复建或配套建设情况的控规、红线等规划资料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环卫设施拆迁协议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复建承诺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建设单位提交的拆迁方案(附图)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设施过渡期间采取的措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设施过渡期间采取的措施包含在拆迁方案内。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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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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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经办人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授权委托书

纸质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一楼B岛40号窗口;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网提供申请材料

受理

即办

义乌市城管局审批窗口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或电话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2、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并告知。

审定

办结

即办

义乌市城管局审批人员

审查申请材料,作出最终审批结果,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

出具决定书意见

送达

1个工作日内

义乌市城管局审批窗口人员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准予许可证

十九、结果送达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9-85273532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9-85570004,0579-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一楼B岛40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9-85273532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