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

发布时间:2022-06-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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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编号为DC22330700300430782的杨梅酒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婺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商白酒”生产日期2020年06月30日,经抽样检验,其乙酸乙酯为0.21g/L,小于参考值0.30-2.60g/L,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5月30日向浙江婺州酒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相关产品,该批次白酒售出部分因时间较长,客户已饮用,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浙江婺州酒业有限公司优化生产方式和过程控制。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