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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计算规则

发布时间:2022-06-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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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义乌市交通运输局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义发改费〔2015〕9号),我市完善了客出租汽车油运价联动机制。

具体规则为:取消2元/载客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如油价上涨需要重新启动新的燃油附加费时,以92#汽油价格7.06元/升为基础价格确定。当92#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累计上涨额每达到或超过0.5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时,加收0.5元/载客车次的燃油附加费,依次类推。当92#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首次启动燃油附加费按1元/载客车次收取,以后按0.5元/载客车次加收。

    因油价持续上涨,今年4月2日起,我市部分出租车开始加收1.5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不含纯电出租车),之后随着油价的变化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的加收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