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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咨询物流托运物品丢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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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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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2-05-31 08:59:13
咨询标题:来电咨询物流托运物品丢失问题
咨询内容:

来电人反映5月1日委托宏图晓帆物流有限公司托运(搬家),公司电话:0579-85317810,***********15925981031,公司地址:义乌市江东平畴四区9栋3单元。从义乌运输至湖北宜昌,运输费3000元(没有物流单号),但部分物品丢失,联系公司老板无果,故来电求助。诉求:要求宏图晓帆物流有限公司找回丢失的物品,望相关部门帮助处理。

咨询回复:尊敬的君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货物丢失,要求赔偿货物的诉求已收悉,具体答复如下: 我委联系物流沟通,物流表示此票货物签收时当场未提出有货物丢失的问题,等签收之后几天才告知有货物丢失,当时告知有货物丢失时已联系卸货点查找是否有漏发的问题,但卸货点反馈未找到货物,目前物流企业坚持不承认有货物丢失的情况,不会进行赔偿。我委已联系您告知情况,并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回复单位: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回复日期:2022-06-07 08: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