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 义乌市财政局 关于助残纾困疫情防控补助标准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2-477259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关于助残纾困疫情防控补助标准的通知
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
义残〔2022〕11号
2022-07-06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7-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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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落实《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市区助残
纾困疫情防控补助标准的通知》(金残联〔2022〕12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情况,现将做好助残纾困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对盲人按摩机构,按 1000 元/月/家的标准,给予疫情防控及
纾困补助,期限 2 个月。盲人按摩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义乌户籍,且经
营地在义乌区域内。
二、对残疾人之家,按三星级 6000 元/月/家、四星级 8000 元/月/家、
五星级 10000 元/月/家的标准,给予疫情防控及纾困补助。补助时间
以市残联停业和复工通知为准,停业时间不足半个月的不予补助,超过
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补助标准 50%给予补助。经市残联批准运行但未
进行星级评定的残疾人之家按照最低标准给予补助。未按通知要求停业
的不享受疫情防控及纾困补助。今后因疫情原因,市残联统一安排残疾
人之家停业的,按照此标准给予补助。
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
义乌市财政局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