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7-1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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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实施办法(修订)》(义教人〔2020〕2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城区学校间教师校际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
(一)在原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
(二)在原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
二、交流办法
(一)教师本人向原任教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学校同意后参加交流。
(二)城区校际交流双选会不再集中组织,由流入学校自行组织面试考核。
(三)流入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小组综合评判考核情况,经学校“三重一大”程序审议确定流入教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城区学校教师属于骨干教师或满12年非骨干教师的,按照骨干教师、满12年非骨干教师的交流办法执行。
(二)流入学校应制定面试考核方案。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8~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三)流入学校应在教育局核准的编制数和学科需求范围内,规范、合理、有序交流教师,严禁超编或随意调整学科需求。
(四)流入学校在7月8日16时前,将流入教师的校际交流表(经双方学校签字、盖章)送交教育局人事科,面试评分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
相关事项请联系人事科金炜、盛剑源,联系电话:85213610、85399282。
附件:《义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教师交流申请表(城区校际交流使用)》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7月5日
义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教师交流申请表
(城区校际交流使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
籍贯 | 职称 | 所聘岗位等级 | 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任教学科 | 1. 2. | |||||||||||||||
荣誉称号及 授予时间 | 教师资格证种类、学科 | ||||||||||||||||
配偶姓名及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手机 | |||||||||||||||||
工作 简历 | |||||||||||||||||
近三年任课及考核情况 | 年度 | 任教年级及学科 | 周课时数 | 年度考核结果 | |||||||||||||
2019年度 | |||||||||||||||||
2020年度 | |||||||||||||||||
2021年度 | |||||||||||||||||
现场面试考核成绩 | 现场面试考核人数/排名 | ||||||||||||||||
所在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调入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教育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