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11330782002609303G/2022-47724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文件名称: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义乌市政府网
  • 成文日期:2022-07-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14 11:0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帮助广大初中、高中毕业生提前了解下一学段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解除他们学习成长道路上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认真学习、安心备考,请各地各校于中考、高考前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发放给每一位初中、高中毕业生;给毕业生上好一堂资助政策主题宣讲课和班会课,做好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宣传;公开并畅通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做好来电接听和问询解答工作,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对象升学情况和受助情况跟踪调查,帮助其妥善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等问题,确保其顺利入学、安心学习。

附件: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3.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4.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61


附件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又到一年毕业季,朝气蓬勃的你即将告别丰富的初中生活,进入多彩的高中阶段。在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祝你在人生新的成长阶段,谱写出更加美好的新篇章!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你们的成长过程中,不仅有父母、老师的关爱和教导,还有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始终陪伴和保驾护航。

如果你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这几类特殊困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如果你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所有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你,电信、网络诈骗时有发生,而且花样不断翻新。如果收到助学金、贷款、中奖、刷单、退款、理财等内容的短信、电话、微信等,请你不要轻信,及时向老师、家长咨询沟通,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你对学生资助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老师或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请教,也可以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或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亲爱的同学,请你读完这封信后,分享给你的父母亲友,让他们也知晓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也让他们不再为你的上学费用担忧。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将要步入青年阶段的你重任在肩。希望你不负韶华,不负时代,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不懈奋斗的坚定理想,在青春的赛道上拼搏向前、取得佳绩!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525


附件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高考即将来临,相信你一定在刻苦努力,为取得理想成绩全力拼搏。为了让你安心冲刺,我们想告诉你和家人:升学路上如有经济困难,请不用担忧,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为你排忧解难,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

入学前不用愁。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解决部分生活费,上学期间利息由国家替你支付。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入学时不用愁。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入学后不用愁。进校后,学校会根据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困难等级,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用来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来补贴生活费,临时困难补助用来缓解突发性困难,勤工助学帮你一边赚生活费一边提高实践能力,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服兵役或去基层就业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你,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也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请你如实填写。另外,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如果你还想详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暑假期间,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会开通热线电话,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与你的父母亲友分享,让他们也了解一下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消除对学生上大学经济方面的担忧。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预祝你取得理想的好成绩,期望你担当使命任务,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绽放绚丽之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525

附件3

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对高中学校学生设立了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据实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对象)免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非戏曲表演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63188008626

特别说明:

中职非戏曲表演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音乐表演(专业代码750201)、舞蹈表演(专业代码750202)、服装表演(专业代码750206)、杂技与魔术表演(专业代码750207)、民族服装与饰品(专业代码750303)、社会文化艺术(专业代码750401)、播音与主持专业(专业代码760201)。

附件4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政策措施。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本专科生贷款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我省生源的学生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六、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逐年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逐年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我省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根据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2022年起,新增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九、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8448800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