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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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07823553992840/2022-47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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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22-07-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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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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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三为”实践活动为抓手,紧扣共同富裕主题,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公积金业务办理实现数字智能审批,公积金事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稳步增长

 截至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55241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04%;提取住房公积金19.4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23%;发放公积金贷款1333笔12.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7.19%;归集住房公积金25.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47%;缴存余额63.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15亿元;贷款余额61.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34%;存贷比97.72%,比2020年底的99.89%,下降了2.17个百分点。逾期率0。


(1)全国首家实现贷款零材料不见面办理。5月24日上线了贷款不见面办理,12月接入浙里办。通过数据共享、智能辅助审批、部门协同、流程优化、制度重塑,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线上办理和抵押联办,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公积金贷款、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材料等,无需职工本人办理抵押手续,真正意义上实现“零材料、不见面”。本年度办理不见面贷款507笔,网办率达52.04%,12月网办率达95.83%。

(2)实现按月商贷冲还贷业务全覆盖。为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贷款压力,中心通过与银行共享数据开通“按月商贷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稠州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10家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后,可以在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该业务,实现一次签约,后续每月自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

(3)深化“一件事”办理。一是协同市场监管局,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新开办的企业在市场监管局完成注册登记后,中心将自动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二是协同人社局,实现“退休一件事”,缴存职工在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后,中心自动将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缴存职工的退休金领取账户中;三是协同数管中心,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一件事”,职工工作部门调动后,中心自动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将职工账户转入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四是协同公证处,实现“身后一件事”,已死亡的缴存职工家属在公证处办理死亡公证后,中心自动将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公证书中明确的继承人账户;五是协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贷款结清一件事”,缴存职工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中心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自动注销抵押登记,无需职工申请抵押注销。

(4)“智能秒办”扩容。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智能校验,中心已实现全部提取事项“网上办”,部分提取事项“智能秒办”。以购房、建房、租房、退休、离职、出境定居等六大类理由提取公积金的办事事项实现智能化审批出账。缴存职工以上述理由申请公积金提取不再受工作日的时间限制和业务网点的地点限制,通过义网通办、浙里办等网上办事平台,即可享受极速办事体验。

(5)AI智能语音助力政策解答。为解决群众热线电话多,接入困难的问题,中心与招商银行合作,引进AI智能语音系统,由智能机器人解答部分政策、流程等问题,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

(三)抓建制扩面,强化政策宣传

(1)做好政策解读。利用“义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2021年共计发布300余篇,公众号的关注人数也从原来的百余人增加至2万余人。

(2)开展实地走访。为帮助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中心分派4组人员分别走访各镇街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等100余家,并为有意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3)开展公积金三服务。加强公积金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业务骨干人员走入新开楼盘,对项目经理、购房职工进行公积金政策解读,面对面答疑解惑。不定期组织房地产开发商、合作银行、缴存单位等,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抓资金安全,做优做实管理

(1)形成“1+3+1”政策体系。为适应修订后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数字服务改革的要求,中心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发展实际,修订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缴存、提取、贷款三大细则,新增了《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政策文件,形成了“1+3+1”的政策规范架构。

(2)制定银行考核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承办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管理,提高承办银行的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业务工作考核方案(2021年)》,从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综合测评及其他加减分等5大模块对合作银行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应用于中心相关资金临时存放、下年度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

(3)修订《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信用应用到贷款额度、骗提、预转现、企业建缴公积金等业务中,实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政策。

(4)严防骗提骗贷。中心从推进智能化审批、提高业务甄别能力、严格责任追查、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着手,开展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行动,全面防范和打击骗提套取行为,已查处骗提套取行为12起,共追回资金112.73万元,对骗提案件当事人予以扣除信用分15分惩戒。

(五)抓基层党建,服务中心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各级会议精神,开展百年党史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年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5次。

(二)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一是承办金华中心“学党史、悟真理、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陈望道故居,开展主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二是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精神血脉,汲取红色力量,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义乌市直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大合唱活动,并获银奖;三是开展现场教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冯雪峰故居、“义乌经验”图片展、诸义东革命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奋斗历程的了解。

(三)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助力重点工作。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隔离酒店疫情管控工作,中心成立党员突击队,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抽调8人次分赴4家酒店做好管控工作;二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查。迎检期间,在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中心干部职工轮流到联系社区、责任区域开展地毯式巡查,确保卫生问题不反复、责任区块无死角,全力以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工作圆满完成。同时,抽调部分人员到责任路口按规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建设“金享通办”、“惠你购房”应用场景;二是与银行合作实现系统对接,优化程序设计、材料共享,在浙里办平台上线并优化组合贷款事项;三是在浙里办平台分批次上线其余办事事项。

(二)推进部门协同,深化“一件事”。一是配合公安部门,实现“身份信息连锁变更一件事”,缴存职工在公安部门变更姓名后,中心将自动变更职工公积金账户信息中的姓名;二是协同市场监管局,实现“企业生命周期一件事”,企业在市场监管局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等信息后,中心将自动变更单位公积金账户中的相应信息。企业在市场监管局办理注销登记后,中心将自动封存单位公积金账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规范作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力量,加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和住房公积金网页,不定期更新公积金政策和公积金业务等相关内容,为广大市民了解公积金政策提供平台,增进沟通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