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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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的外省户籍人口。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主席令第51号 2012-01-01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第一款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二款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二款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款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公安部 2015-10-31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四、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科(办证中心)、各户籍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
六、数量限制
七、受理条件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办理居住登记的;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4.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5.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八、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居住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居住登记信息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学生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劳动合同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
学籍信息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社保缴纳记录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不动产权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工商执照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居民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房屋租赁合同 | PDF格式电子文件 | 非必要 |
十、办理方式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制证。
(三)制证完成后,窗口领取或快递送达。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90天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承诺期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法定期限: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工本费 | 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浙价费[2004]64号。 |
十四、审批结果名称
《居民身份证》
十五、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十七、咨询电话
0579-85570027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9-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九、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一楼B区63-7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579-85578859
受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便民服务中心(朝阳东路91号)一楼公安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727011
受理地点:义乌市福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188号)一楼公安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563015
受理地点:义乌市赤岸镇便民服务中心(义乌市赤岸镇报国东路16号)一楼公安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777868
受理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便民服务中心(金华市义乌市上溪镇兴华路17号)一楼18号-19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868532
受理地点:义乌市大陈镇365便民服务中心(金华市义乌市大陈镇大陈大道)一楼公安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992327
受理地点:义乌市苏溪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前街35号)一楼公安窗口C005号-C00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3823159
受理地点:义乌市后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城北路L125号)一楼1-3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680129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579211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金华市义乌市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371766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新科路21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322282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263320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金华市义乌市义亭镇明月路56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817787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义乌市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899116
受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金麟北路与永乐路交叉口)一楼办证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5019715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9-85570027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一、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次数说明:需窗口采集相片、指纹等信息。
附录1 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