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484755

  • 文件名称:

    《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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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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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坚持问题导向,由行业救急措施逐步转向为产业未来赋能的新举措,旨在推动“十四五”期间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义乌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强化要素保障、扶持旅游项目建设、鼓励旅游品牌创建、鼓励旅游市场拓展、支持智慧旅游发展、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奖励和其他7个内容。

第一部分强化要素保障,主要内容有: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的全域旅游发展资金;统筹资源合力兴旅;积极保障文旅项目落地;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创新用地模式;丰富旅游业信贷产品。

第二部分扶持旅游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对经市级层面招商决策后立项建设且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及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以提供发票为准)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给予补助。

第三部分鼓励旅游品牌创建,主要内容有:对新评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国家级绿色旅游饭店、浙江省品质饭店、浙江省等级民宿、文化主题(非遗)民宿、品质旅行社、省级、国家级各类产业融合旅游示范单位、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国家A级旅游厕所、浙江省级特色美食体验店、旗舰店、省级或国家级奖项的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的,给予一定补助。同时对通过复核的AAAA级、AAAAA级的旅游景区,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给予一定补助。

第四部分鼓励旅游市场拓展,主要内容有:对组织或接待市外旅游团队(10人及以上)到义乌国际商贸城(必选)等2个及以上推荐景区景点(以每年市旅游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分段超额累进奖励;对组织或接待市外旅游团队(10人及以上)到义乌国际商贸城(必选)等2个及以上推荐景区景点(以每年市旅游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旅游,且在我市推荐酒店(以每年市旅游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入住,给予分段奖励年度;组织专机或专列来义游览国际商贸城景区并在推荐酒店入住的,按具体要求人数给予奖励;年度排名中,游客累计总人次前3名且超出基数(含)的旅行社给予额外奖励。

第五部分支持智慧旅游发展,主要内容有:给予年度实际投资“智慧旅游”“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等网络软硬件项目在5万元(含)以上的旅游企业一定的补助奖励。

第六部分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奖励,主要内容有:给予持有全国初级、中级和高级导游资格证的,且在本地从事专职导游工作2年以上的导游人员(以本地旅行社提供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获得由金华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旅游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其他部门主办的旅游技能比赛奖项的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分别给予获奖个人和所在单位一次性奖励。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文件其他实施相关内容。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陈庆

联系电话:0579-854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