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113307820026096296/2022-484803
义乌市公安局
2022-08-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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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力,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对市局各单位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或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扣押的相关财物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联系电话:85534388,联系人:傅湘静。
特此公告
义乌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