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11330782002609434C/2022-48814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8-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9 09:5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意见》于 2022年7月19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2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1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7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zgjfgk@163.com。
联系电话:0579-85383877
联系人:戴卫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