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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政策解读
廿三里街道
2022-09-1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9-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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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廿三里街道实际,制定廿三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规定廿三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执法标准。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廿三里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牵头启动廿三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根据廿三里街道实际,形成《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9日期间,在义乌市人民政府廿三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送审稿提交司法所开展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文件第一点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定义。
文件第二点确定了文件适用范围和要求。
文件第三点规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施的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文件第四点规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裁量幅度包括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幅度等区间,并对具体适用情节作出明确。
第五点规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规则。
第六点确定具体的施行时间。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850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