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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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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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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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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在2022年度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66号,邮编:322000,电话:0579-85589088)。

(一)主动公开

1.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政务动态类等信息130条、通知公告15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信息29条、统计数据1条等共176条;

2.业务管理类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公告214 条、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公示90 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156条、城乡规划28条、农转用报批26条、划拨供地结果公示92条、用地批前公示条216,其他业务类信息453条 共1275条;

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共 16条 。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71条,其中当面申请18条,网络申请40条,信函申112条,传真申请1条;按时办结数164条,延期办结数7条;申请答复数164条(7条延期2023年),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1条,同意公开答复64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8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2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7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1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各科室、单位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局办公室审查。制发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加括号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

做好征地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前往896个村(次)张贴各类公告,其中征地预公告、征地启动公告92个,涉及189个行政村,拟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共94个,涉及238个行政村,发布《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共62个,涉及行政村157个,义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0个,涉及217个行政村,义乌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34个,涉及行政村95个行政村,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主要推送局重点工作推进进展情况、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民生热点实事等重点工作,涵盖本系统新闻工作动态、经验做法、调研活动等。

2022年7月,因市里统一要求,“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关闭。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员、审核员,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7

8

0

0

26

0

1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5

0

0

2

0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3

0

24

0

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42

9

0

26

0

1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1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5

0

0

0

5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我局个别科室在答复信息公开过程中,认知度不高、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出具答复书的时间往往拖延至最后,导致合法性审查和文字审查过程相当被动,出具的答复意见书存在瑕疵。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科室单位的协调,及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材料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明确承办责任,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建立调解机制,切实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典型行政诉讼旁听和典型案例通报工作,规范行政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发出4件要求申请人缴纳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合计金额6470元,实际收1件共240元(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处理费2540元,其中2300元为2021年发出通知的政府信息处理费费用,当时未交纳。2022年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1件共240元)。对于3件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发出但未实际缴费的申请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为其放弃信息公开权利,不予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事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