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355471653W/2023-433781
建设局
义建局〔2023〕3号
2023-01-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3 08:2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全市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加快构建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义建局〔2022〕125号)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修改意见明确如下:
一、调整扣分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息扣分标准第一条“存在附1的违法现场行为,并被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扣分0.5”。
修订为:存在附件1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书面责令改正的,每条扣0.5分,带星号每条扣分加倍,单次检查最高可扣满3分。发生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有较大社会影响质量事故的(以认定时间为准),相应考核周期该施工企业直接列为D等级,其中死亡1人、2人的影响期分别为一个、二个季度,死亡3人及以上的影响期一年起。
原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表单由本通知附件1替换(详见附件1)。
二、增加项目监管赋分
每月底对所有受监项目开展项目日常监管综合评定,按照3:5:2的比例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对应赋分1分、0.5分、0分。
超过一个在建项目的企业,赋分取该企业所有项目平均分。项目监管赋分有效期6个月。
三、增加表彰加分
1.参加市政府或者市建设局组织的抢险、救灾、抗疫等承担社会责任活动受市建设局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分,有效期6个月;
2.在各类专项检查、整治等管理行为中表现优异并受市建设局发文通报表彰的,每次加2分,累积不超过6分,有效期6个月。
表彰加分有效期以市建设局发文时间起算。
四、增加建设单位联动分
1.市属国企平台等建设单位书面发文表扬并抄报市建设局的施工企业,市建设局核实后予以确认的,每次加0.5分,有效期6个月;
2.市属国企平台等建设单位书面发文批评并抄报市建设局的施工企业,市建设局核实后予以确认的,每次扣0.5分,有效期6个月;问题情节严重经市建设局查实并发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有效期12个月。
建设单位联动分有效期以市建设局确认时间起算。
五、增加工程量赋分
评价系统根据当前时间追溯两年内各企业施工合同的总金额(以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间为准)排名情况赋分,企业排名前20名,得2分,排名21-50名的,得1分,排名51-100名的,得0.5分。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个数超过1个的,每超过1个得0.3分,累计计算。
六、调整良好信息加分标准
原附件1由本通知附件2替换(详见附件2),保留调整系数;县市级加分实行封顶制,单个企业县市级加分总数不超过省级对应单项奖励得分。
附件:1.施工企业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对照表
2.建筑施工企业良好信息加分标准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序号 | 良好信息 | 分值 | 有效期 | 备注 | |
1全国性 行业协 会表彰 奖励 | 1.1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15分 | 24个月 | 建筑施工企业良好信息加分有效期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分档附加调整系数,即良好信息加分有效期=对应加分项有效期*调整系数。 县市级加分实行封顶制,单个企业县市级加分总数不超过省级对应单项奖励得分 |
1.2 | 国家优质工程奖 | 12分 | 24个月 | ||
1.3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 12分 | 24个月 | ||
1.4 | 中国钢结构金奖 | 10分 | 24个月 | ||
2优质 工程 | 2.1 | 省级优质工程(钱江杯) | 10分 | 18个月 | |
2.2 | 市级优质工程(双龙杯) | 6分 | 12个月 | ||
2.3 | 县级优质工程(商城杯) | 4分 | 12个月 | ||
2.4 | 结构优质工程(义乌市级) | 3分 | 12个月 | ||
3标准化 工地 | 3.1 |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 4分 | 12个月 | |
3.2 | 金华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3分 | 12个月 | ||
3.3 | 义乌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2分 | 12个月 | ||
3.4 | 义乌市级现场观摩会 | 2分 | 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