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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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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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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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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79-855342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2022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43条,其中更新执法人员信息1213人,公开执法依据114条,监督途径及救济途径1条。2022年以来,在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9611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依托政府网站、“浙里办”、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12345(961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线下政务服务场所等,政策解读5篇,回应12345政府服务热线每周热点TOP10事项8件,定期在“义乌公安”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以“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通过约谈、电联、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申请公开的背后原因,解决申请人的实质问题,从而提升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书面答复20件,均已按时办结回复。按照答复内容分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公开的1件,依申请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0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目前,义乌公安、义乌交警、新义乌人家园微信公众号粉丝规模突破260万,微信号影响力稳居全省公安政务公众号前列。借助新媒体的及时互动传播优势,答疑解惑、问计于民,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任务。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48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8559

行政强制

138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22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殷切期待相比,还存在公开意识不强、系统管理能力不足、信息质量仍存一定差距、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以上问题将在2023年工作中持续改进,具体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动脑筋,想办法,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形成固定工作机制,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