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28 16:34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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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规定,8月19日-9月30日期间,第四批共有220家非公单位的402名员工符合1个月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助条件,现将2022年8月19日至9月30日期间,符合享受缴费补助的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2022年2月1日
监督电话:0579-89915180
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1月28日
附件:助企稳岗留工养老保险费补助名单(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