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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标2023年义乌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项目承接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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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经批准,现就义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的婚姻家庭辅导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项目预算

1

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1项

1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从业经验与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范围中含“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婚姻家庭咨询”等类似字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开标及定标方式:

采取现场报价、当场开标方式进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单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2023年01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3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南门街373号四楼会议室。

2.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3年01月16日10时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南门街373号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投标人应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义乌市南门街373号四楼

联系电话:0579-85329008或85333825

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

二○二三年一月六日

备注: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现场,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进入本单位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对不符合要求者,我方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附件

采购需求

为了积极推进义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促进婚姻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婚前辅导、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离婚劝导等方面的婚姻家庭辅导咨询服务。

一、工作要求如下:

1.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方面组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12人,具有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等职业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已婚。(至少5位心理咨询师,5位律师,2位婚姻家庭咨询师)。

2.服务组织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安排2人(含)以上定点在岗服务,主要负责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辅导人员要相对固定,特殊节日根据婚姻登记中心需要安排人员,严格考勤纪律,并保证每日服务时间不低于7小时。

3.按月度、季度、年度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数据汇总,其中婚前辅导月度辅导量不少于60人次(含个案辅导和集体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辅导、法律咨询等月度辅导量不少于40人次(含个案辅导和集体辅导)。年底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4.根据婚姻登记中心提供的浙江省关于规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制度。为每一对服务对象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并要求辅导师在“浙江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管理后台”平台上录入相关辅导信息,建立辅导台账。

5.定期对婚姻家庭辅导员进行督导培训,确保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6.乙方要指定专人对每天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群众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辅导内容专业、合规。

7.严格隐私保护制度。乙方应与婚姻家庭辅导员以及负责回访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婚姻当事人的隐私和秘密。

8.在我中心开展服务工作,须按照我中心上下班时间及工作纪律正常开展服务工作。建议对调解员进行考勤打卡管理。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中心通知为准。

9.组建婚姻家庭讲师团,开展婚俗文化宣教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具有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等职业资格,讲师团不定期进社区、进企业开展讲座、沙龙、咨询等形式宣传并巩固婚俗文化成果。

10.策划并开展每年一度的婚俗文化节(周)活动。乙方要提早制定婚俗文化节(周)活动主题和方案。

11.配合婚姻登记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建立一支分别不少于5人的颁证和志愿者团队,配合中心开展颁证、疫情防控、咨询、引导等服务。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服务总经费的30%;服务满6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服务总经费的50%,合同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服务总经费的20%。

三、合同期:

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