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外事办 > 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502/2023-00987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1-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01-09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义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521439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8条(件)。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条(件);“义乌外事”公众号主动公开750条(件),阅读量39.9万人次。结合我办职能工作,发挥外事优势,利用微信群、讲座、交流会等方式,向在义外国人主动发布多语种政策信息,通过“外国人学习大讲堂”、“外事会客厅”等系列活动,线上线下开展普法、政策宣讲。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2022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已按时答复完毕,按照答复内容分属于危及“三安全一稳定”不予公开的1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根据省、市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进行自查与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网站运营能力,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办实际,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此外,充分利用“义乌外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对社会关注的疫情防控政策、出入境须知、外国人来华邀请新政等热点问题积极回应,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办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审查审核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增强、专业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常态化有待提升。

2023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办采取有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与实效性;二是持续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处理信息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