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538790

  • 文件名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 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 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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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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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明确房地产开发经营者、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消费者等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房屋交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对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浙江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消费者等使用,并做好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系。

本次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2023年7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部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分批预售的,可延用原预售合同文本,也可以使用2023版合同示范文本;达到现售条件后,使用2023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

附件1: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doc

附件2:2023年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doc

附件3:2023年版《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x

附件4:2023年版《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