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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关于《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10-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义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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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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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争创品牌,进一步规范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活动,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项目初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争优创杯的发展理念;倡导绿色、智能、环保的施工理念,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住宅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商城杯”。

(一)评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建设项目。

(二)评审周期

一年组织评审一次。

(三)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义乌市建筑行业协会、义乌市市政行业协会、义乌市风景园林学会协办。

(四)评审内容

1.项目推荐阶段

项目申报后由市质安站负责推荐(园林绿化项目由市园林绿化处推荐),质安站结合项目日常管理情况、实测实量情况等对项目做出是否推荐决定。

2.项目初审阶段

项目初审由市建设局牵头,依据本办法规定对当年各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竣工时间、申报资料等进行初审并填写《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初审表》(附表3)。初审为负分的项目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现场考核阶段

(1)工程质量现场考核

根据申报的工程类别和工程数量,按照工程类别分别抽取专家对现场质量进行考核,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房屋建筑工程填写《义乌市房屋建筑工程“商城杯”奖观感质量分项现场考核表》(附表4-1),市政园林工程填写《义乌市市政园林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现场质量分项考核表》(附表4-2),得分以80%计入综合得分。

(2)工程申报资料核查

根据申报的工程数量,抽取专家对工程申报资料进行核查,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填写《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资料检查分项考核表》(附表5),得分以20%计入综合得分。

(3)得分汇总

根据工程质量现场考核和工程申报资料核查的结果,填写《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综合得分汇总表》(附件6)。

4.综合评审阶段

由义乌市建设工程“商城杯”优质工程奖综合评审领导小组(另行下文)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宁缺毋滥、适度从紧”原则,“商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80%,其中房建工程不超过30个,市政工程不超过8个,园林工程不超过15个,确需调整名额的需经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后决定。

(五)评审结果

对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在市建设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发现确有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工程予以取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项目发文通报表彰。

(六)结果运用

“商城杯”优质工程奖代表义乌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最高水平,也是推荐参加更高一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根据政策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建设项目。

四、实施时间

《评审办法》于2023年10月19日下发,从2023年11月19日起正式实行。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义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义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智慧工地建设也全面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理念也不断涌现。浙江省建设厅修订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对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也有了新的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鼓励先进,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修订依据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四)《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六)《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一)2023年4月10日,前往建筑业协会和市政协会听取了20余家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对我市义乌市标化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的建议意见。

(二)2023年5月25日,在我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6日,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并于2023年6月16日在我局官网上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三)2023年7月5日通过了局法规科规范性文件审查。

(四)根据审查意见书再次修改文件,并定稿。

四、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一)管理部门

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价周期

三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按实际需要组织实施,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每季度评选一次。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系统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4.扬尘治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采取绿化(或硬化)等控尘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6.已规范办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申报规模

1.房屋建筑类

(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工程;

(2)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群体建筑或住宅小区;

(3)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8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4)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但在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2.市政工程类

(1)合同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2)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3)合同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城市照明、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

(五)申报程序

申报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的工程项目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向市质安站提交《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创建计划表》(附表1)并领取《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创建单位》公示牌。

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分别在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市政公用工程在工程量完成30%、60%、90%)进行评价。

五、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

六、实施时间

《办法》于2023年10月19日下发,从2023年11月19起正式实行。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义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义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工程主体质量安全。同时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和争创品牌,进一步规范义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评审活动,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有关规定进行现场考核,明确了评审范围和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企业在主体结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质安站提出现场考核申请。市质安站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优质结构现场考核工作,现场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项目推荐为优质结构工程,要求获评工程结构质量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评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达到一定工程规模的工程项目,在完成主体验收后申报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二)评审周期

依据企业申报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工作,每年度发文公布一次。

(三)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承办。

(四)评审内容

1.评审范围和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项目达到一定的规模;

(3)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资质符合要求;

(4)工程结构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合格;

(5)落实《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00条》要求;在实测数据、观感质量、水电预埋配管等设施安装不影响结构安全、质量保证资料、新技术运用等五个方面领先。

2.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向市质安站提出现场考核申请。

(2)提交申报表以及现场质量相关资料;

(3)组织优质结构现场考核工作。

3.公示公布

现场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项目推荐为优质结构工程并在市建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结果运用

优质结构奖代表义乌市建设工程结构类最高水平,也是参评“商城杯”工程质量奖的前置条件;根据政策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主体验收合格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实施时间

《评审办法》于2023年10月19日下发,从2023年11月19日起正式实行。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