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4 10:37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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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义乌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14〕38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义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2023年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并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以制造领域、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行业中科技或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及在培育高技能人才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为依托,由具有高超技能技艺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领办。建立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入选新时代浙江工匠(省“百千万”)一、二、三层次培养项目,“八婺金匠”一、二层次培养项目,浙江省首席技师、金华市首席技师、金华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义乌市首席技师、义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领办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不含领办人,需为申报单位人员),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4.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二)推荐申报名额
本次拟评选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6家。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技能人才所在单位推荐,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材料包括:
(1)《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义乌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情况、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情况,大师工作室所申报的职业(工种)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公布的《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度)》范围内;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专利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奖状)、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等。
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审核筛选。根据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出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
3.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入选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并授予“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四)经费支持
1.对公布入选的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根据市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项目建设所在单位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团队成员,可适当奖励。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支出。对义乌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相应工种培训的,经备案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培训补贴政策。
2.对工作室的领办人,优先推荐省市高技能人才评选。
3.对入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申报金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好申报或评估质量关。已转至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为主的技能人才及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范围内。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依托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3.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022年绩效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目前所有已建成的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本次绩效考核评估的重点: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突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服务发展等方面的业绩。本次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大师工作室动态管理和领办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采取大师工作室自评和专家组考核评估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1.第一阶段:自评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
各大师工作室对照自评表内容(附件3)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含大师工作室主要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成员变更、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2.第二阶段:专家组考核评估阶段(11月底前完成)
考核评估组成员由市人力社保局相关人员以及从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抽选人员组成。考核评估组将对大师工作室进行实地检查,按评估表内容结合大师工作室自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序。
3.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在专家考核评估结果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全市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全市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其中大师工作室优秀等次按参评总量最高20%的比例确定。
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级,其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2)近1年未正常开展工作;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评估工作。
对综合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等级的大师工作室,将分别给予大师工作室领办人2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不合格等级的大师工作室限期整改,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或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已离开一线工作岗位或已调离依托单位的均予以摘牌撤销。
(四)工作要求
各大师工作室要认真做好绩效考核评估的相关工作,对评估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自评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香山路389号市行政九号楼1009室)。
联系人:黄玉洁,联系电话:85531095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