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图解

11330782MB1557353A/2023-540470
机关事务-
其他
无特定对象
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退役军人[2023]9号
GYWD62-2024-0001
2023-10-27
有效
发布时间:2023-10-27 08:39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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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