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MB1557353A/2023-538719

  • 文件名称:

    关于《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1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62-2024-0001

关于《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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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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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