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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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中心于每月5日起托收上月公积金,遇节假日顺延,即11月6日起开始托收10月的公积金。请各单位经办人及财务人员及时核查单位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充足。如首次扣款未能成功,请在确保扣款账户正常、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耐心等待。最迟托收至每月25日,遇节假日则提前,如11月托收至11月24日止。如至截止日期仍未托收成功的,请主动联系中心业务管理科,联系电话:0579-85458036。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