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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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分管医务、院感、质量管理、采招、药事管理、国家绩效考核、“三中心一在线”建设等工作,并做好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赤岸院区、医务科、院感科、质量管理科、采招办、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