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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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院长
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分管设备耗材、总务后勤(含基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保、反恐、反邪教、反诈、创建、拥军、工团妇、民兵组织等工作,并做好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后勤保障支部、离退休二支部、大陈院区、设备科、后勤保卫科(动力办)、工会、妇委会、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