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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303G/2023-54388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2年度民办中小学财政扶持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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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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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义教办〔2021〕25号)精神,经各民办中小学自主申报,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初审,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复审,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用经费补助

群星外国语学校、义乌公学、正阳实验学校、树人中学、新义中学、青岩书院六所学校2099名学生符合公用经费补助条件,合计金额为132.237万元。

二、师资补助

群星外国语学校、群星外国语英特小学、艺术学校、树人中学四所学校达到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100%、年度工资达到上一年度金华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年度考核指标达成度合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成省标准化学校等前置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险的教师509名,其中初级职称教师270名,中级职称教师193名,高级职称教师46名,合计金额为524.42万元。

三、安保补助

树人中学、枫叶学校、青岩书院、商城学校、正阳实验学校五所学校符合安保补助条件,补助金额为5万元。

上述三项共计补助金额为661.657万元。

四、相关说明:

(一)申报资格。存在以下情况不予补助:2022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在省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平安创建”检查中被通报两次及以上,造成不良后果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中有会计核算不规范内容的。

(二)公用经费补助。民办高中按义乌户籍学生人数核定,未按我局批复下达的招生计划擅自违规招生的,不享受当年公用经费补助。

(三)师资补助。补助起止时间按在义乌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在职退休老师以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四)安保补助。在安全检查中被通报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安保补助。

公示时间:12月1日-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高职成教科或计财科反映。联系电话:85217080,85369617。


 附件1 2022年度民办中小学财政扶持资金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2年度民办中小学持双证教师参加师资补助对象人员名册公示.xlsx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