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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93F/2023-54392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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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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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于11月下旬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评查通过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抽取年度结案归档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0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0件,并抽调36名评估律师组成了评估组,严格依据《浙江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行政案件评估标准》)《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刑事案件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打分,评估采用满分百分制,按八个项目进行具体评估(具体见附表):

附表:评估评分标准

《民事/行政案件评估标准》

《刑事案件评估标准》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1、收案

5

1、阅卷

20

2、约见受援人

15

2、会见

20

3、调查取证

20

3、调查取证

10

4、提出法律意见

20

4、提出法律意见

15

5、依法参加庭审活动

20

5、依法参加庭审活动

15

6、告知

5

6、告知

5

7、报告

5

7、报告

5

8、承办材料

10

8、承办材料

10

满分

100

满分

100

二、评查结果

此次180件参评案卷中,评定为优秀等次案卷(90分以上的)51件,占总数28%;良好等次案卷(75-89分)122件,占总数的68%;合格等次案卷(60-74分)7件,占总数的4%。从评查情况来看,案件总体质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升,民事(行政)类案件得分较高的承办环节为收案、约见受援人、告知、报告、承办材料等环节,失分较高的承办环节是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参加庭审活动等环节。刑事类案件得分率较高的承办环节是调查取证、告知、报告、承办材料等环节,失分较高的是阅卷、会见、提出法律意见、参加庭审活动等环节。

三、存在问题

(一)民事(行政)案件失分点分析:(1)部分案件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风险告知情况不够具有针对性;(2)部分案件谈话笔录过于简单,仅对事实进行沟通,未对代理方案、证据效力、诉讼风险、调解意向等进行沟通,笔录制作不够规范;(3)部分案件代理意见过于简单,未能结合事实和法律进行充分说理论证;(4)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使用法院的查档文件直接上传,未另行制作;(5)部分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不够详细全面,未详尽记载和受援人沟通的内容和过程。

(二)刑事案件失分点分析:

1.部分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委托权限未结合刑事辩护的委托权限进行填写,协议第一页没有受援人签字;风险告知书内容未填写完整,风险告知书第五条存在的风险未进行选择;

2.部分案件阅卷笔录中未形成律师的阅卷意见,或者虽有形成阅卷意见,但未能从事实及量刑两个方面分开进行详细分析;部分案件阅卷笔录中缺乏对受援人有无前科、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如何归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的记录;部分案件未上传完整阅卷材料,欠缺传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的案卷材料,如讯问笔录、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等;

3.部分案件会见笔录未对受援人的曾用名、家庭情况、前科情况进行核实;未核实案件主要事实、情节及有关证据材料,未对受援人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及量刑档次作出解释;未告知受援人庭审程序、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等;未与受援人核对主要证据、未沟通辩护方案,征询辩护意见等;部分案件受援人系少数民族,笔录中未明确是否需要翻译人员,未明确受援人的阅读能力。

4.部分案件辩护意见简单抄袭、复制前一诉讼阶段辩护词,没有个案针对性;部分案件辩护词过于简单,局限于初犯偶犯、无前科等通用说明,未表明对罪名及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未结合案情展开辩护,未明确适用的法律规定;部分辩护词上有涂改和漏项,未标注日期。

5.部分案件庭审笔录过于简单,未全部记载庭审的过程,比如未标明具体审判人员及公诉人员身份信息,未完整记录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辩护人发表辩词等内容(建议简单概括记录);部分庭审笔录全文为打印稿,回答笼统,是否为真实庭审情况难以辨别;部分庭审笔录中被告人最后陈述未记录完整;部分庭审笔录未记录当庭宣判还是延期宣判。

6.部分案件承办情况记录较为简单,未显示必要的告知等信息内容;部分结案报告表中案件所处阶段勾选错误,部分未勾选援助人分类和援助形式;部分办案质量监督卡对方当事人处没有划掉,联系方法未填写,受援人未按指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和核心,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2.强化整改落实。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次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结合各自特点补齐短板,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

3.强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用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各环节监督管理,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