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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2022年第27批)

发布日期:2023-12-19 15:1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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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及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费用联审会联审情况,经单位申请,中心审核,现将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3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5263989;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6楼601办公室。

附件:公示名单.pdf


义乌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