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0208/2023-545627
其他-
规范
城西街道农村消防装备、车辆购置补助办法
城西街道办事处
义城西街办〔2023〕148号
2023-12-13
主动公开
GYWD99N-2023-0002
有效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行政村、社区:
为引导和规范村(社)消防装备建设,提升消防基础设施的保障水平,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社)消防装备购置的补助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条件。
各行政村(社区)新购置的消防手抬泵、小型消防车辆(含随车装备)。
二、补助程序。
1、申报审批:
(1)由各村社以书面形式提出购置申请,并填写《城西街道农村消防机(车辆)购置申请表》(附件1)
(2)各村社在购置后进入补助申报流程,填写《城西街道农村消防机(车辆)购置补助审批表》(附件2)
(3)由消防工作站牵头区域共建委或社区对申报单位的消防机(车辆)购置情况进行实物检查后报街道逐级签批。
2、未向街道申请审批自行购置的,街道不予补助。
三、补助限额。
新购置的消防手抬泵、小型消防车辆(含随车装备),按发票金额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0元。
四、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9月26日印发的《城西街道农村消防机购置和维修补助办法》(义城西街办〔2011〕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
义乌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