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后宅街道关于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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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宅街道
2023-12-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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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以及《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农政发〔2015〕10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36号)、《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制度的通知》(金综执〔202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予以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裁量基准文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