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MB19128378/2023-54612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通报(2023年第6期)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26 16:5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定点零售药店:

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开展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前期,我局委托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义乌分所对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义乌商城大道分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义乌浙医路店、义乌市仁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绣湖分店等10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各定点零售药店2021年度的医保制度执行和协议履行情况、药品销售管理电子台账“进、销、存”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

审计发现,被审计的定点零售药店均符合文件规定的定点单位基本条件;建立了医保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定期进行医保政策专项培训;建立了药品购销存电子台账,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二、主要问题

第三方审计单位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发现10家单位存在异常数据费用132736.40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医保系统销售数据与药店管理系统销售数据存在差异。经比对分析发现,各家药店均不同程度存在药品的销售数量或单价不能完全匹配情况,部分药品医保系统销售金额大于药店管理系统,如大德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第八连锁药店此类异常数据涉及金额36383.80元(具体药店异常数据明细见附表)。

(二)医保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各家药店均存在药品名称医保系统与药店管理系统不统一的情况;金华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义乌苏溪镇前街店因电脑信息管理不善,未能提供一至六月药店销售数据;部分药店药品退货,医保通系统中未按退货出库,如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义乌商城大道分店、义乌市仁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绣湖分店等。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措施

(一)退回违规费用,全面落实整改。责令相关药店退回异常数据费用132736.40元,同时梳理总结问题清单,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对照清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福祉,各定点零售药店务必要时刻绷紧责任之弦,牢牢树立医保规范意识,履行好药店内部医保管理职责,维护基金安全。

(三)深化行业自律,形成监管闭环。进一步发挥药店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同时借助视音频监控系统和人脸生物识别系统,对日常发现问题较多、有投诉举报的药店予以重点监管和回头看。

附表:定点零售药店审计违规情况汇总表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附表:

定点零售药店审计违规情况汇总表

药店名称

违规金额

(单位:元)

1

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义乌商城大道分店

1690.00

2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义乌浙医路店

27681.07

3

义乌市仁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绣湖分店

11126.44

4

大德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第八连锁药店

36383.80

5

金华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义乌苏溪镇前街店

10380.50

6

义乌市宏德大药房有限公司

2031.00

7

义乌市南洲医药有限公司

7594.15

8

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门街店

24098.66

9

义乌市广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6156.28

10

义乌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赤岸一店

5594.50

合   计

1327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