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23307823553992840/2023-546280

  • 文件名称: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调整的公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23-12-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调整的公告》的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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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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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政策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愿参加缴存和提取,体现“灵活”。

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规则与单位职工基本一致。申请提取账户余额需符合《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且提取销户后不得再重新以个人名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如暂时用不到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允许封存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申请提取。账户注销后,如仍未在单位就业的,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再申请开户。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

新申请贷款执行的贷款利率标准只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挂钩,在全国范围仅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规定仍不变。

调整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在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的成套住房(包括合同已备案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均计算套数。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该住房是否已出售),执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住房套数与公积金贷款次数之和大于等于2的,不予受理。

调整后: “认房”的范围仅限于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套住房。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商品房时,借款人家庭成员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成套住房的,按首套住房执行贷款利率,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已有两次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政策调整

满足缴存职工购、建房需求提高可贷额度,并在贷款还款方面进行优化减轻职工压力。

调整前:1、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为10倍。如:双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为6万,则该职工家庭即使具备足够还款能力,最高可贷额度也仅为60万元。2、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贷款额度按间数定价,三层或三层半的按13.5万元/间标准计算,四层以上的按17.6万元/间标准计算,有建造地下室的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万元/间。如:审批108㎡建造三间三层且有地下室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3.5+5)*3=55.5万元。3、贷款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额的1.5倍。例如: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为6000元/月,则最低月还款额需大于等于9000元。

调整后:1、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为15倍。如:双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为6万,则该职工家庭在还款能力范围内最高可贷额度为90万元,即调整后职工可以用更短的缴存时间达到所需额度的需求。2、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贷款额度按每平方米定价。例如:审批108㎡建造三间三层且有地下室的,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2500*108*4=108万元。3、新申请贷款不设最低月还款额限制,但计算后的还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后5年。

四、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调整

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在义乌市购买首套家庭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与职工账户月均余额和信用分上浮额度政策挂钩。

调整前: 经人才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为单职工90万元、双职工130万元。

调整后:A、B、C类高层次人才除首付款外剩余房款全额可申请贷款;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享受100%额度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单职工120万元,双职工200万元。

五、多孩家庭公积金支持政策调整

进一步推进“浙有善育”完善多孩家庭的公积金支持政策,增加对生育二孩家庭的支持,提高可贷额度,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多孩家庭是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调整前:1、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享受20%的上浮,同时符合《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额度上浮政策的,最高不超过单职工90万元,双职工130万元。2、三孩无房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调整后:1、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20%上浮后的最高可贷额度单职工为72万元,双职工为120万元。在此基础上,如符合《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额度上浮政策的,可贷额度可继续上浮至单职工最高102万元,双职工最高150万元。2、二孩及以上缴存人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无租房凭证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可享受50%上浮,按现行额度为例,职工每月可提取限额为3000元,每年不超过36000元;也可凭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申请提取。

六、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政策调整

调整前:1、所有无房缴存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000元、每年不超过24000元的限额申请提取。2、缴存人实际支付租金超过提取限额的,可根据租赁合同和发票提取。

调整后: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非义乌市户籍的新市民(或户籍转到义乌未满3年的)和年龄未满35周岁的青年人,申请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可按照月缴存额和实际月份数全额申请提取。例如:职工金某月缴存额3000元,账户余额50000元,上一次进行无房租房提取距本月已间隔7个月,本月可申请提取最大金额为3000*7=21000元。2、缴存人实际支付租金超过提取限额的,可凭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

七、住房消费提取相关政策调整

调整前:1、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购、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一周年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房总价;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验收通过后半年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总金额。3、缴存人家庭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只能用于还贷(含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情形提取。4、在中心签约过按月冲还贷的,不允许还贷以外的其他理由申请提取,且账户需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5、非直系亲属2人(含)以上共同购房的,不允许申请购房提取。

调整后:1、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购、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时间不限,但最大可提取额为办理不动产证当月起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建房总价;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时间不限,但最大可提取额为验收通过当月起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总金额。例如:王某购买商品房并于2023年1月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此时其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万元,假设2024年1月时账户余额为24万元,则王某无论何时以购买该住房申请提取,最大金额不超过24万元。加装电梯情形同理。3、缴存人家庭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还款状态为逾期的除外)。4、在中心签约过按月冲还贷的,允许以符合规定的理由申请提取,账户仅需保留100元。公积金贷款地在异地的,需符合贷款地中心相关规定。5、允许非直系亲属2人(含)以上共同购房的按不超过各自购房份额申请提取: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的,份额按均分认定;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份额按不动产权证中明确的份额认定。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