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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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一大早,市民朱某来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带着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写着“做人民满意公仆 为百姓排忧解难”,亲手交到仲裁院工作人员陈媛媛手里,对陈媛媛帮助其解决问题维护权益表示感谢。
2022年8月,朱某入职义乌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2023年9月,朱某离职,经核算,朱某认为公司还有8000余元工资未结清,为维护自身权益,朱某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劳动仲裁,该案件按程序分配给陈媛媛负责。通过分析案情,了解到申请人朱某存在经济困难,陈媛媛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案前调解,但公司坚持认为申请人工资已经完全支付,不愿配合调解工作。2023年11月22日朱某和义乌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按程序到庭参加庭审,陈媛媛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当面有理有据有节给公司负责人分析该案件案情和申请人诉求的合理性。最终,公司负责人被陈媛媛专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打动,认识到公司管理存在的问题,经过核算,当场支付给朱某6000元,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了朱某燃眉之急。
朱某和公司劳动争议调解解决的案例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进争议案件全程调解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以党建为统领,以提升仲裁质效为总牵引,以推进争议案件全程调解为主抓手,深入开展“红社调解”党建子品牌建设,包括陈媛媛在内的仲裁院支部全体党员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主动作为,加大案前调解力度,提高矛盾化解质效和案件办理效率,不断增强实践工作的动力,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