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54424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村三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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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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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结合“一村三名”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金华市传统村落火灾防控导则》有关规定,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村三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村民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村落的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冬季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降低火灾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各镇街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广播、宣传车、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围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设施设备配置、火灾预防、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有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等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特别是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建档备查(附件1、附件2)。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实地察看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台账资料是否健全、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抽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安全无盲区、隐患整改零容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各镇街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消防安全检查成果。同时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各镇街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检查整治工作,并将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总结及自查自纠表、自查问题汇总表于2023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PDF格式)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明确责任科室、负责人,12月8日17:00前将附件4发至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义乌市建设局联系人:赵佳依   联系方式:13957910611(浙政钉同号)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吕晶晶   联系方式:15727945666(浙政钉同号)

附件:1.“一村三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自查表

2.历史建筑冬季消防安全检查自查表

3.“一村三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自查问题汇总表

4.“一村三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通讯表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