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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金融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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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乌市金融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138”决策部署,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现就我办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金融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未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全年无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行政奖励等职权。未发生涉及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全年出庭应诉1次,胜诉1次。未发生涉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事项。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意识。由办主任牵头,分管副主任具体落实法治政府相关工作,明确单位整体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各个科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业务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规律和特点,开展自查自纠,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法治学习和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二)强化依法行政,促进行政决策民主法制。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对新出台的《义乌市中小企业“转贷通”管理办法》、《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激励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向市委、市政府备案,并在网站公开公示。2022年金融办按要求聘请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共提出各项法律审查意见28次,有效提高各项决策的合法性。

(三)聚焦人大议案,加强依法履职能力。2022年金融办积极配合执行好、落实好、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第一时间签收人大议案,分发各科室快速落实,确保人大议案执行落实到位。全年签收并承办人大议案建议12条,其中主办4条,协办8条,均已落实办结,并获得人大代表基本满意及满意的评价。

(四)提升法治学习,不断加大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法工作2次,引导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主题党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强化学习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办人员参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并严格按照普法办下发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2022年,金融办所有行政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获得执法资格。

(五)立足工作职能,加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提升数治能力。创新数字化产品,利用数据系统落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民间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三是深化“三服务”活动,持续推动企业依法开展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工作,不断强化我市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理念,有效助力地方证券期货营业部健康发展。今年已形成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修订稿,2022年新增首发上市申请报证监会(交易所)企业2家,股份制公司19家。

(六)发挥部门合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一是依托“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等开展普法活动,联合人行、银监办对辖内金融机构9月在全市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服务进校园”等一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细分服务受众、阵地宣传引导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积极组织全办人员参加“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统一协调组织有关科室、各金融机构,在各营业网点、社区、街道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为市民解析非法集资、反洗钱等法律知识,提高市民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法律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度不足,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还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各项制度不断深化,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速度与实际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我办宣传工作主要以传统方式进行,手段较为单一,群众覆盖面不高,宣传效果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2023年,我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贯穿于金融改革创新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为全市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

(三)强化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积极发挥银行网点、证券营业部等宣传阵地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模式,积极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特别是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全面性,为“法治义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义乌市金融办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