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乡村振兴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11330782355345411A/2023-495225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乡村振兴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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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2-2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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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义乌市推动经济全面提速向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乡村振兴配套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0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乡村振兴配套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振农业主体发展信心,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运行高质高效、整体好转,根据《义乌市推动经济全面提速向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就其中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补助项目立项、补助方案等均通过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用主体、在信用公示栏目黑名单内的以及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或个人,取消其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不符合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本细则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政策实施细则
2.加强种粮农户受益保障政策实施细则
3.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实施细则
4.农业科技示范户认定补助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