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91330782568199737H/2023-436399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建投集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 发布机构:

    建投集团

  • 成文日期:

    2023-0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建投集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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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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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建投集团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和工作职责,落实建投集团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巩固工作成果,建立考察机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建投集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配、科学使用、责任到人、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集团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察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详细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平时维护。

集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数字化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集团各部室、下属企业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领导小组根据需求拟定正版软件采买计划,并将软件采买费用纳入年度估算,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举措到位、管理到位。规范正版软件采买,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切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更新计算操作系统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三章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 正版软件属于固定资产,由集团办公室管理(下属企业由下属企业办公室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留。

第七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 正版软件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指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后,统一进行招标或采购。

第九条 各部室、下属企业要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软件采购流程,提高正版软件识别能力,强化使用正版软件意识。

第十条 定期组织软件正版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操作、使用和识别正版软件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的服务于集团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应组织人员,每年对集团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各部室、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建立正版软件使用检查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 应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应注意:

(一)电脑内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卸载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置新的电脑时,需确保预装的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提供者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未取得版权拥有者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三条 建投集团工作人员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传播、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者允许供应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擅自扩大软件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私自将计算机软件上传网络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盗版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更改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四条 凡使用非法软件给集团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