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8 16:45
信息来源:佛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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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佛政【2018】88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经人才对象申请,我镇人才资格认定,我镇人才资格认定,镇相关科室调查档案、核实信息后,现将我镇列入保障范围的人才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5日,具体如下:
姓名
保障类别
拟安置户型
人才相应优惠系数
周淑娇
四
50㎡以下
50%
陈伊莎
三
40%
王清华
二
免租金
雷署平
举报电话:85786233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