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303G/2023-436529
义乌市教育局
2023-02-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9 14:5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组织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系统建设。
(八)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负责全市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的执法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义乌”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