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1 16:26
访问次数: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省级评定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农业主体自主研发的新型农机具,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给予5万元奖励。现对2022年省级“三基地”评定和新型农机具研发奖励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举报电话:89969597(畜牧农机发展中心)、899800012(纪检)。
附件:2022年义乌市省级“三基地”评定和新型农机具研发奖励资金明细
2022年义乌市省级“三基地”评定和新型农机具研发奖励资金明细(公示).xlsx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