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3-03-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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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秋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浙江风险隐患治理“回头看”专项抽检任务,2022年12月1日,当事人陈秋芳的黄鳝被抽检,该黄鳝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210954476),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陈秋芳对该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27日向当事人陈秋芳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210954476),现场未发现该批黄鳝。当事人于2022年11月30日购进该批黄鳝12斤,货值420元,已经全部销售。因购买者无联系方式,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购进销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货值共420元,违法所得420元。我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黄鳝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420元;3.罚款3000元。

二、吴中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浙江风险隐患治理“回头看”专项抽检任务,2022年12月1日,当事人吴中法的黄鳝被抽检,该黄鳝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21095447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吴中法对该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27日向当事人吴中法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210954477),现场未发现该批黄鳝。当事人于2022年11月30日购进该批黄鳝26斤,货值858元,已经全部销售。因购买者无联系方式,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购进销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货值共858元,违法所得858元。我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黄鳝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858元;3.罚款3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