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51064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单位预算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22 09:59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义乌市公用事业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义乌市公用事业处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城镇燃气、城市照明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2.承担城镇燃气、城市照明有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3.承担燃气行政审批以及事中事后管理辅助工作。

4.承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服务等日常管理辅助工作。

5.承担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管理辅助工作。

6.完成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公用事业处预算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二、2023年义乌市公用事业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公用事业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5637.33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收入预算563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65.09万元,下降42.49%,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5.62万元,占70.7%;政府性基金收入1651.71万元,占29.3%。
  (三)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支出预算563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65.09万元,下降42.49%,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5.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7.09万元,占2.1%;日常公用支出16.73万元,占0.3%;项目支出5503.51万元,占97.6%。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37.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85.62万元、政府性基金1651.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5.03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85.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47.25万元,下降52.17%,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0万元,占0.3%;城乡社区(类)支出3973.32万元,占99.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事务133.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临时人员、公用、伙食、体检、交通、燃气及照明管理费、燃气安全整治经费、公务接待等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384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照明设施电费以及路灯照明设施养护费用等。    

(六)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1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51.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2.15万元,下降11.03%,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651.71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1651.7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公园景观亮化提档改造工程、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照明提升工程、路灯照明设施养护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公用事业处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义乌市公用事业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义乌市公用事业处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义乌市公用事业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51.8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事务:指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2: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3-02-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