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5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问:如何申请独生子女补助及条件?
答:(以下答复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申领及条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列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当年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镇街提出申请,由镇街、县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