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513792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挂牌整治2023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3〕11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挂牌整治2023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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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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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东方桂冠针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中厦国际广场、义乌市神童饰品有限公司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整治,现予公布,并提出整改要求。

对2022年度挂牌整治的义乌市栖梦里电商园区、义乌市利科物业有限公司、义乌市浪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义乌市荣基皮具有限公司、义乌市鲜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义乌市佛堂小星星幼儿园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因隐患已整改完毕,予以销号摘牌。

一、2023年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一)东方桂冠针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该单位位于义乌市城南工业区贝村路,厂房建造于2014年,建筑地上8层,建筑高度32米,建筑面积9929平方米,为丙类高层的劳动密集型厂房,二级耐火等级。现有消防设施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存在隐患:1.该厂房外窗设置防盗窗;2.该厂房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3.该厂房局部室内消火栓设置因分隔未设置;4.该厂房局部(占总数的5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在厂房中设置员工宿舍。

整改期限:2023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东方桂冠针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稠江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

(二)中厦国际广场。该单位位于义乌市稠城街道稠州北路721号。该单位总建筑面积77058.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42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638.30平方米,地上建筑分为两栋:A座和B座。A座地上3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99.95米,占地面积2211.0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5422.10平方米,地上建筑功能:一层为商铺,二至四层为商业用房,五至三十一层为住宅,为一类高层综合楼。B座地上14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45.00米,占地面积2082.9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4997.95平方米,地上建筑功能:一层为商铺,二至四层为商业用房,五至十四层为住宅,为二类高层综合楼。A、B座地下联通,为地下2层,建筑面积26638.30平方米,地下建筑功能:Ⅰ类汽车库。现有消防设施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等。

存在隐患: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地下室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3.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4.已设置的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5.高层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设置数量的30%;6.部分楼层室内消火栓无水。

整改期限:2023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中厦国际广场

监管责任单位:稠城街道办事处、市建设局

(三)义乌市神童饰品有限公司。该单位位于义乌市后宅街道后宅工业园区,该单位共有1幢厂房。厂房地上6层,建筑面积18452.67平方米,建筑高度26.75米,功能为生产车间、仓储,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二级耐火等级。地下共两层,建筑面积7954.81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3916.81平方米,地下二层面积4038平方米,功能为仓储。

存在隐患: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厂房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设置数量的50%;3.地下仓库扩大防火分区,大于标准规定值的50%;4.防火门损坏数占总数50%以上;5.该单位地下室排烟机损坏;6.该单位的排烟机无法正常联动启动。

整改期限:2023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神童饰品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后宅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

二、整改工作要求

(一)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要求,全面落实排查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倒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各监管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和任务,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整改责任书》,建立档案和资料,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和帮助整改责任单位认真整改。

(三)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及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隐患单位的服务指导,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整改完毕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上报并公布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予以摘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