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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溪第二分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6:2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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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七条第十五点规定,依据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1年和2022年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解除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溪第二分店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单位申请。

特此通知。


义乌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