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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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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省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省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省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省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省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省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省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据权限,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公平竞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义乌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6.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推进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7.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8.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著作权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金华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2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经济发展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知识产权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直属机关党委、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派出机构:小商品城分局、各基层所。
二、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867.55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986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954.28万元减少11086.73万元,下降35.82%,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341.95万元,占1.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25.6万元,占98.28%;政府性基金收入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986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954.28万元减少11086.73万元,下降35.82%,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5.8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135.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772.26万元,占64.3%;日常公用支出1989.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5105.52万元,占2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67.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732.55万元、政府性基金13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5.8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135.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32.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3822.89万元减少4090.34万元,下降17.17%,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科学技术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75.80万元,占91.6%;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17.60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9.15万元,占8.1%;社会保险基金(类)支出0.00万元,占0.0%;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万元,占0.3%;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转移性支出(类)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0.00万元,占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172.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5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8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印刷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357.3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委托业务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7.5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4336.0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17.6万元,主要用于户外(LED)大屏智慧监管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9.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29.7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
(六)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6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7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98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主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7073.01万元减少6938.01万元,下降98.09%,主要是对企业补助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险基金(类)支出0.00万元,占0.0%;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135.00万元,占100.0%;转移性支出(类)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0.00万元,占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35万元,主要用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补贴。
(八)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2.4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3.5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政府组团来义考察和国家局、省局、金华市局以及其他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来义视察、调研和工作指导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2.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主管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9.77万元,比上年预算1937.46万元增加52.31万元,增长2.7%,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8.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70.5万元,一级项目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